小樹點(信用卡) 累積辦法

國泰世華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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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樹點(信用卡)累積辦法

2025/12/31 ~ 2026/12/30
小樹點(信用卡)累積辦法圖片

小樹點(信用卡)累積辦法

國泰世華銀行(以下稱本行)為回饋本行信用卡持卡人,特舉辦「國泰世華銀行小樹點(信用卡)回饋活動」(以下稱本活動),信用卡持卡人得以依本活動累積之小樹點(信用卡)兌換、折抵或換購本活動所提供之商品或服務(以下稱商品或服務)。茲訂定本活動具體實施辦法如下,所有參與本活動之信用卡持卡人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活動期間

2026/1/1~2026/12/31。

參與資格

  1. 除本行事前公告排除不適用本活動的卡別外,本行發行之各類信用卡正卡持卡人,或因參與本行其他活動而獲贈小樹點(信用卡)之本行客戶,皆可享有參與本活動之權利(長榮航空聯名卡、亞洲萬里通聯名卡、台塑聯名卡、蝦皮購物聯名卡及其他具專屬刷卡消費回饋之信用卡,排除適用本活動)。
  2. 信用卡附卡持卡人不得單獨參與本活動,需與信用卡正卡持卡人共同為之;信用卡累積之小樹點(信用卡)合併於信用卡正卡計算,並由該信用卡正卡持卡人行使兌換/折抵或換購商品或服務之權利。
  3. 信用卡持卡人有下列所載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依本活動兌換/折抵或換購商品或服務:
    • 其所持信用卡遭本行停用。
    • 自行終止信用卡。
    • 有違反本行信用卡約定條款及本活動之情事者。
    • 信用卡持卡人為本行催收帳戶者或信用管制者。
    • 信用卡持卡人最近一個月未按信用卡帳單所示繳交最低應繳金額。
  4. 如信用卡持卡人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信用卡持卡人之小樹點(信用卡)將立即失效。於兌換/折抵或換購之申請提出後,信用卡持卡人發生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本行得暫停或取消其兌換/折抵或換購商品或服務之權利。
  5. 若刷卡消費為虛偽不實套利之交易,經本行查證後將逕行扣回已回饋之小樹點(信用卡),若小樹點(信用卡)扣除作業時信用卡持卡人已將小樹點(信用卡)使用完畢,將改以1點小樹點(信用卡)等值新臺幣壹元之價值入信用卡帳單,信用卡持卡人應予繳納。

小樹點(信用卡)累積方式

  1. 信用卡持卡人使用本行信用卡之一般消費享0.3%小樹點(信用卡)回饋(上開計算方式稱之為積點比例),各該小樹點(信用卡)之有效期間,依其消費當時本行之公告為準,各該小樹點(信用卡)之積點比例,得經本行訂60天以上之時間公告變更。
  2. 一般消費項目排除以下消費項目:
    • 信用卡相關利息及費用(包含但不限於利息/年費/掛失費/預借現金手續費/違約金/國外交易手續費/調閱簽帳單手續費、補發帳單手續費等非消費款項)。
    • 預借現金、帳單分期、單筆消費分期(刷卡樂分期)、通信貸款、餘額代償金額及經本行公告除外之專案。
    • 稅款、學費。
    • 公用事業費用(包含但不限於網路通訊/影音服務等相關費用及附加費)、路邊停車費、公務機關各項費用。
    • 透過繳費平台(包含但不限於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台,含公務機關/國營事業/公立醫療院所等、電子化繳費稅處理平台、醫指付、本行CUBE網銀或CUBE App線上繳費服務)繳納之費用。
    • 代繳國泰人壽「躉繳」、「投資型」及「利率變動型年金」保單。
    • 代扣基金。
    • 悠遊卡加值、一卡通加值、icash加值。
    • 便利超商消費(含實體門市與線上通路)。
    • 透過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小額支付平台之特約商店之消費(包含但不限於便利超商、連鎖速食店、停車費等)。
    • 全聯福利中心、大全聯消費(含實體門市與線上通路)。
    • eTag儲值/eTag智慧停車費代扣繳。
    • 國泰人壽不動產租金代收。
    • 未經主管機關核准之境外投資交易平台(包含但不限於eToro)、匯兌平台(包含但不限於Wise)、數位(虛擬)貨幣及旅行支票(包含但不限於MCC code為4829、6012、6211、6051)之交易。
    • 博奕類(包含但不限於MCC code為7995)之交易。
    • 其他經本行公告排除之項目。
  3. 信用卡持卡人同時持有本行多張信用卡時,其消費金額皆可合併累積小樹點(信用卡),惟信用卡附卡持卡人之小樹點(信用卡)將合併於同一正卡計算。
  4. 任何小樹點(信用卡)僅供信用卡正卡持卡人於活動期間內兌換/折抵或換購商品或服務,其非屬信用卡持卡人之財產,亦不具任何現金或金錢上之價值,信用卡持卡人不得要求本行將之折算現金或為其他與本活動無關之給付或轉讓他人。
  5. 信用卡持卡人因退還所兌換/折抵或換購之商品、服務、簽帳爭議或其他理由而發生刷卡款項沖回之情事者,其原已取得之小樹點(信用卡)將由本行逕按積點比例於已累積之小樹點(信用卡)中扣除,信用卡持卡人同時持有信用卡小樹點(信用卡)與簽帳金融卡點數者,其沖回之方式由本行決定之。

小樹點(信用卡)有效期限

  1. 信用卡持卡人於2007/7/1起獲得之小樹點(信用卡)期限為3年有效。
  2. 信用卡持卡人於2007/6/30(含)前所累積之小樹點(信用卡)維持終身有效。
  3. 效期計算單位:以「月份」為計算單位(舉例:2026/1/27消費入點,則該小樹點(信用卡)於2026/2開始計算效期,到期日為2029/1/31)。信用卡持卡人若同時持有「終身有效」及「3年有效」之小樹點(信用卡)者,於兌換/折抵或換購時將以扣除小樹點(信用卡)有效期限最接近到期之順序處理。
  4. 信用卡持卡人於上述有效期限屆至前已取得但尚未兌換/折抵或換購之小樹點(信用卡),於有效期間屆至時即自動失效,信用卡持卡人不得再要求兌換/折抵或換購任何回饋項目,亦不得要求將小樹點(信用卡)折算現金或給予其他給付。

小樹點(信用卡)之存續及喪失

本行將於對帳單/消費彙整通知上列出信用卡持卡人即時或至該月對帳單結帳日/消費明細資料統計日止所累積之小樹點(信用卡),除明顯計算錯誤外,以每月對帳單/消費彙整通知上所載小樹點(信用卡)餘額為準。信用卡持卡人於收到對帳單/消費彙整通知、而未於當期信用卡繳款截止日前/收到消費彙整通知起七日內,對小樹點(信用卡)餘額表示異議者,則視為承認該小樹點(信用卡)餘額。

兌換/折抵辦法和標準

  1. 商品或服務之兌換/折抵或換購請依各通路提供之方式完成,相關說明及規範請依本行網站或合作廠商現場、網站公告為準。
  2. 信用卡持卡人兌換/折抵或換購商品或服務時,若以本行信用卡支付自付優惠價格,此自付優惠價格亦可累積小樹點(信用卡),由參與本活動之合作廠商直接開立二聯式發票予持卡人。
  3. 本活動所提供之商品或服務一經兌換/折抵或換購,除因不可抗力之因素所致之損壞外,均不可退還或更換,商品之保固服務概依該商品提供合作廠商之規定辦理。若商品或服務停止供應時,本行或合作廠商有權變更商品或服務項目,另代以其他等值之類似商品或服務。
  4. 於商品或服務之成本增加或市價波動時,本行有權經網站公告或其他公開方式公告後變更商品或服務項目及調整兌換/折抵或換購商品或服務所需之小樹點(信用卡)、自付優惠價格。變更或調整後,兌換/折抵或換購商品或服務之小樹點(信用卡)或自付優惠價格悉以網站或其他公開方式所公告之小樹點(信用卡)金額為準。
  5. 航空里程/飯店積分之轉換,僅能提供予信用卡正卡持卡人於航空公司/飯店申請之本人會員卡號累積。
  6. 持卡人以小樹點(信用卡)兌換/折抵或換購餐飲折價、兌換/折抵券或其他憑證者,任何住宿安排、餐飲訂席概由持卡人自行負責,所有飯店住宿、膳食、折價券使用等優惠項目均應依合作廠商特定之條款及規定辦理。其中可能包括特別限制、停止使用期間及例外情況等。
  7. 本活動商品或服務若有數量或期間之限制,本行與合作廠商保留接單與否的權利。
  8. 持卡人於兌換/折抵或換購商品或服務時,視為已詳閱並同意本行及提供商品或服務的合作廠商將其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兌換/折抵或換購商品或服務作業範圍內予以蒐集、處理及利用。

法律關係及稅捐

  1. 信用卡持卡人因信用卡刷卡消費累積之小樹點(信用卡)兌換/折抵或換購商品或服務時,依相關稅法規定,並不屬於信用卡持卡人之所得,本行將不代信用卡持卡人扣繳任何稅款。
  2. 本行並未介入商品之交付或商品瑕疵等買賣之實體關係,相關商品退貨或服務取消之退款事宜,持卡人應先洽特約商店尋求解決,如無法解決,得要求本行就該筆交易以「帳款疑義之處理程序」辦理。
  3. 持卡人進行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規定向特約商店解除買賣契約。
  4. 本活動所提供之商品或服務,為合作廠商直接提供予持卡人,本行並非該商品或服務之出賣人或廣告商,本行與合作廠商間亦無合夥、代理、經銷或提供保證關係。作業時間自持卡人提出兌換/折抵或換購之申請時起至少需四至六週作業時間,方可寄發商品、抵用券、憑證予持卡人或完成航空里程/飯店積分轉換服務,倘未能於上述期限內完成作業,不論其原因是否歸責本行,本行將盡力協助持卡人協調處理,惟並不對持卡人負擔任何責任,另若持卡人對兌換/折抵或換購之商品或服務有任何爭議時,由合作廠商自行負責,概與本行無涉。

修改及終止

本行得隨時因法令或其他情事而暫停、終止或修正本活動或本活動辦法之全部或一部,經公開之公告或本行網站、各分行營業處所公告或以書面方式通知持卡人後即生效。持卡人不得對本行主張任何權利。

小樹點(信用卡)使用申訴處理

為維護持卡人權益,避免他人冒用持卡人名義進行小樹點(信用卡)交易,於當期繳款截止日前,如對帳單/消費彙整通知顯示之小樹點(信用卡)兌換/折抵或換購或合併使用所載事項有任何疑義,持卡人得檢具理由及本行要求之相關證明文件通知本行;或得請求本行向相關機構調閱小樹點(信用卡)交易紀錄以進行兌換/折抵或換購或合併使用事項爭議處理。若未於當期繳款截止日前通知本行,則視為持卡人對當月對帳單所載小樹點(信用卡)兌換/折抵或換購或合併使用事項無疑義,並放棄當期小樹點(信用卡)使用之申訴權利。

未盡事宜

本辦法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本行信用卡約定條款及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簽帳金融卡點數累積辦法

活動期間

2026/1/1~2026/12/31。

參與資格

  1. 本行簽帳金融卡持卡人,或因參與本行其他活動而獲贈點數之本行客戶。
  2. 簽帳金融卡持卡人有下列所載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依本活動兌換/折抵或換購商品或服務:
    • 其所持簽帳金融卡遭本行停用。
    • 自行終止簽帳金融卡或本行存款帳戶。
    • 有違反本行簽帳金融卡約定條款及本活動之情事者。
    • 簽帳金融卡持卡人為本行催收帳戶者或信用管制者。
    • 簽帳金融卡持卡人最近一個月發生扣款不足之情事、受裁處告誡,或其名下存款帳戶遭通報為警示帳戶。
  3. 如簽帳金融卡持卡人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簽帳金融卡持卡人之點數將立即失效。於兌換/折抵或換購之申請提出後,簽帳金融卡持卡人發生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本行得暫停或取消其兌換/折抵或換購商品或服務之權利。但同時持有本行簽帳金融卡與信用卡附卡持卡人,其簽帳金融卡點數不受信用卡正卡持卡人前開行為之影響。

點數累積方式

  1. 簽帳金融卡持卡人使用本行簽帳金融卡之一般消費享0.3%點數回饋,點數可與信用卡消費所累積的小樹點(信用卡)合併使用。
  2. 前揭點數回饋比率,得經本行訂60天以上之時間公告變更。
  3. 一般消費項目排除項目同小樹點(信用卡)累積辦法。
  4. 若簽帳金融卡刷卡消費為虛偽不實套利之交易,經本行查證後將逕行扣回已回饋之點數,若點數扣除作業時簽帳金融卡持卡人已將點數使用完畢,本行得以1點等值新臺幣壹元之價值入消費通知書,並自簽帳金融卡持卡人指定轉帳付款帳戶扣除。

點數有效期限

  1. 簽帳金融卡持卡人所累積之點數期限為3年有效。
  2. 效期計算單位:以「月份」為計算單位(舉例:2026/1/27消費入點,則該點數於2026/2開始計算效期,到期日為2029/1/31)。
  3. 簽帳金融卡持卡人於上述有效期限屆至前已取得但尚未兌換/折抵或換購之點數,於有效期間屆至時即自動失效,簽帳金融卡持卡人不得再要求兌換/折抵或換購任何回饋項目,亦不得要求將點數折算現金或給予其他給付。

合併顯示

參與本活動之簽帳金融卡持卡人,視為同意本行將其個人以簽帳金融卡刷卡消費獲得之點數與小樹點(信用卡)合併顯示於對帳單/消費彙整通知。

法律關係與稅捐

簽帳金融卡持卡人以簽帳金融卡刷卡獲得之點數悉依稅法之規定辦理。

修改及終止

本行得隨時因法令或其他情事而暫停、終止或修正本活動或本活動辦法之全部或一部,經公開之公告或本行網站、各分行營業處所公告或以書面方式通知持卡人後即生效。持卡人不得對本行主張任何權利。

點數使用申訴處理

簽帳金融卡持卡人點數使用申訴處理之標準與方式悉依小樹點(信用卡)累積辦法第九條規定辦理。

未盡事宜

本辦法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本行綜合約定書、簽帳金融卡約定條款及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謹慎理財 信用無價

信用卡暨預借現金之各級別循環信用年利率為6.75%~15%(依本行信用評分制度定期評估,循環利率之基準日為104年9月1日)。
預借現金手續費:預借現金金額乘以3%加上新臺幣150元或美元5元,其他相關費用係依本行網站公告。
由特約商店提供之分期付款優惠,不另收取分期利息及其他相關費用,總費用年百分率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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